返回 本地 2019-04-03 20:39:00 【個人私隱】保險代理濫用被罰八千 分享: (資料圖片) 一名保險代理人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兩項《私隱條例》的罪名成立,合共罰款8,000元。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現今有多種直銷方式,《私隱條例》提供清晰指引如何使用個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於2017年5月接獲1宗投訴,投訴人指透過WhatsApp收到保險代理人推廣其公司的儲蓄計劃,沒有合理解釋如何獲悉其姓氏及電話,經公署審研後認為代理人濫用投訴人的個人資料,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 amFUN聖誕狂賞🎁狂送UNICO迷你遊戲機、主題公園門票、Panasonic鏡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