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全港各區有示威遊行,一名中五少年於荃灣遭警員開槍擊中胸口,一度送醫命危。他連同5男1女等7人被起訴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再訊,以待各被告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和處理法援申請,其中一名被告至今仍沒有法律代表,法官指暴動罪指控性質嚴重,強烈建議他聘請律師應付案件,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7名被告包括中槍的18歲中五男學生曾志健、39歲男子陳珩,19歲男子陳金國,25歲男子李振文,21歲馮清華,22歲郭小琴及26歲邱宏達,被控一項暴動罪。曾志健同時涉及一宗襲警案;陳珩涉及一項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