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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加強規管出口病毒檢測試劑。(互聯網)
近日接連有報道指,內地提供予外國的病毒試劑等抗疫用品不合格,商務部、海關總署及國家藥監局發公告,為了在防疫特殊時期有效支持全球抗疫,確保出口醫療產品品質安全並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出口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療用口罩、醫療用防護服、呼吸機及紅外線探熱器的公司,今日起須在報關時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聲明出口產品已取得內地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並符合進口國家或地區的品質標準,而海關會按相關註冊證書檢驗及放行。
此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司昨召開視像會議,表示要完善出口藥品品質監管,並要嚴格管理藥品出口證明,若不符合出證條件和要求、不遵守內地GMP(良好生產規範)等,「堅決依法撤銷其藥品出口證明」。
內地傳媒「21世紀經濟報道」今日引述一間病毒試劑公司的負責人指,目前已有多間病毒試劑公司被取消出口許可證,「原來(本)出口只需要拿到海外銷售資質就可以……我們打算向商務部申訴,希望不要一刀切」。一名業內資深人士亦表示,外國並未明確要求內地出口檢測試劑的公司要提供內地註冊證書,而原本內地公司即使未獲得註冊證書,只要取得歐盟CE認證,就獲准出口到歐洲國家銷售。該人士還透露,其實早在上月16日,國家藥監局已要求,出口的抗疫物資必須取得註冊證書。報道又提到,早前被西班牙衛生部指不合格的深圳易瑞生物檢測試劑,並未取得註冊證書,而易瑞事件是今次幾個部門出台新規的導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