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主審法官陳慶偉今早第3天引導陪審團。昨日法庭解除1名陪審員職務,令陪審團減至8人,陪審團最快今日退庭商議。約9時25分,曾蔭權夫婦到庭,胞弟曾蔭培亦抵達支持。
陳慶偉指,控方證人劉吳惠蘭在2008年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升至局長。覆述劉吳惠蘭證供指政府官員決策除了要公平公開及具透明度,也應該作出利益申報;有關數碼廣播牌照,她指程序上需經過廣管局及行政會議審批,申請者需符合法例要求,特首則是審批牌照的最終決策者。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審批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及交還AM廣播牌照時,在無合理辯解及權限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