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協會聲明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57歲時任警司朱經緯於涉嫌驅趕群眾時以警棍毆打市民鄭仲恒,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 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警司協會就判決發出聲明,指尊重法庭裁決,但對結果,包括拒絕讓朱經緯保釋,感到失望。表明支持朱經緯循法律途徑繼續申訴。
事發於2014年11月,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行人路上驅趕群眾時,涉嫌揮棍擊向一名路過男子,投訴警察課曾建議將朱經緯的指控由「毆打」分類為「無法證實」,但監警會在2015年底裁定朱經緯涉「毆打」的指控證明屬實,朱經緯於同年7月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