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嫌在2015年將載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放於私家車內,並拔走氣塞,殺死47歲妻子黃秀芬及16歲女兒,他否認兩項謀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由控方進行結案陳詞。
主控官指,今次案件並無目擊證人存在,但靠環境證供,仍可發現被告是唯一一個,既能取得一氧化碳,又能在合適時間將裝有一氧化碳的瑜珈球放入妻子車尾廂的人,有殺人動機,綜合旁證能夠推斷許金山是唯一可能的兇手。他說,被告曾向警方指出,女兒可能想自殺,但如果猜測屬實,等如女兒同時想謀殺母親,但並無證據顯示女兒有任何殺母動機。
對於被告稱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是用來殺老鼠,主控官形容許金山是謹慎小心的人,又引述其中一名辯方證人指出,將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回家是瘋狂的舉動,認為殺老鼠的說法只是想轉移視線,掩飾一氧化碳的真正用途。
案發於2015年5月22日,許金山於2016年5月12日因涉嫌以瑜伽球放毒氣謀殺妻女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