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特別戰術小隊(圖)、俗稱「速龍小隊」於反修例衝突中,絕大部分警員沒展示警員編號一事,再受市民司法覆核挑戰。「覆核王」郭卓堅與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612衝突」中沒有展示警員編號或委任證的人員,當日並非合法執行警察職務,故由他們所拘捕的人不應被檢控。
保安局長李家超曾於立法會,引述警方指「速龍小隊」制服因設計問題,沒有位置展示編號。郭卓堅認為局長的解釋「無水準」,並舉例若市民銀包太多錢,沒有位置放身份證,會否被指是非法入境者;他又質疑若那些人員沒有警員證明,即是「請番嚟嘅外勞」,質疑警務處與保安局容許此等「暴徒」攻擊示威者;並批評監警會至今未就事件「出過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