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中度過18歲生日的男子陳浩文,在今年旺角騷亂期間,向警員投擲磚塊令警員膝部受傷,被控1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他早前認罪,今早被判18個月感化令,當中包括為期一年職業訓練,被告要立即到相關機構報到,期間必須遵守每日晚上9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裁判官香淑嫻表示,感化報告顯示被告性格衝動,容易受人影響,而且自制和守法意識薄弱,思想幼稚,生活欠方向及目的。但案情嚴重,警員在執勤期間無辜被擊中,沒有受到嚴重傷害只屬僥倖。但考慮被告認罪,有悔意,相信他在3星期的還押期間已明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有悔意,因此判處感化令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