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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8:25:20

19年荃葵青遊行3人認非法集結 判監25至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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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荃葵青遊行3人認非法集結 判監25至30個月

19年荃葵青遊行3人認非法集結 判監25至30個月

2019年反修例「荃葵青遊行」,3人承認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25至30個月。   

法官指,雖然女被告羅雅婷聲稱不打算親身到場,但她的車上有示威者的常用裝備,相信被告有意協助將同謀者送到示威現場附近,擔當不可或缺的角色。至於另外2名被告潘世傑和區曉鋒管有無線電收發器,法官認為是打算用作與示威者互通消息,協調對抗警方鎮壓。   

法官指需判處阻嚇性刑期

法官認為需要判處阻嚇性刑期,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3名被告認罪,扣減2成刑期,羅雅婷判監28個月。潘世傑和區曉鋒另外涉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多判囚2個月,分別判刑30個月和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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