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奪命車禍,造成兩死三傷。肇事私家車男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罪,今日(11日)在區院被判刑3年2個月,停牌5年,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吳家俊現年26歲,過往有2次超速紀錄,均以罰款處理。吳被控於2021年12月31日,在大有街與八達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23歲女子施霧阳及63歲男子李永強死亡,並引致姓廖女事主與姓林男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官:駕駛時播放高聲量搖滾樂屬加刑因素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根本未能駕馭高效能私家車,他卻以高速行駛,結果奪去無辜生命。另外行車紀錄儀顯示,被告駕駛時一直播放着高聲量搖滾樂,這無疑會令他分神,實屬加刑因素。
案情指,當日傍晚6時許,被告駕駛其黃色寶馬私家車途經案發地點時,高速撞到一輛的士車尾後,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多名途人,再撞爛店舖捲閘後停下。事件中兩名途人死亡,他們身體多處受傷,女死者當場死亡,男死者送院後證實死亡。兩名重傷者則分別有鼻骨骨折及下肢骨折等,其中一人現時走路仍須拐杖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