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昨晚發稿強烈譴責「反華組織」香港監察與16名聯署人在聲明中刻意誤導公眾、抹黑23條立法中的「披露他人犯叛國罪」規定是針對宗教,企圖挑撥宗教人士和信眾對立法的不滿。
香港監察日前在社交網站指,16名國際宗教或信仰自由專家發表聯合聲明,對港府23條立法的潛在影響表示強烈而嚴重憂慮,認為直接威脅宗教自由,尤其是天主教教會告解的保密傳統。
指罪行和宗教自由毫無關係
港府發聲明反駁,指出叛國罪和隱匿叛國罪,無論是在香港還是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是存在已久的罪行,並非針對宗教人士或信眾,亦和宗教自由毫無關係。無論如何,宗教自由並不保障任何人進行嚴重犯罪行為而不用受到法律制裁。此外,香港監察忽略提述一項重要事實,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可用保障公共安全、秩序、或他人之基本權利自由為由,予以限制宗教自由。
特區政府批評香港監察與聯署人強行將規定與宗教自由扯上關係,一方面以宗教為藉口,抹黑立法工作。另一方面亦試圖挑起宗教人士和信眾對特區政府的反感,甚至嘩眾取寵、大放厥詞,企圖令國際社會誤以為特區政府的建議有違國際標準,從而引起他們對第23條立法的負面觀感,用心極其險惡。
一般市民絕不會干犯叛國罪
港府澄清一般市民,無論是否宗教人士和信眾,絕對不會干犯叛國罪。叛國罪是極其嚴重和鮮有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只會在非常極端的情況,包括向中國發動戰爭、鼓動外國以武力入侵中國等情況下干犯。若有人進行此等行為,要求知悉有關行為的中國公民向香港特區執法機關披露犯罪事宜,絕對合理、必須且天經地義。
政府亦指出,隱匿叛國罪在英國仍然是普通法罪行,而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國家,都有成文法訂明隱匿叛國罪,而上述國家亦無明文訂明相關例外情況。香港監察和聯署人絲毫沒有提到有關國家的相關法律,便假借宗教議題無理攻擊特區立法工作,是赤裸裸、厚顏無恥和野蠻的干預,亦是雙重標準的典型例子。
呼籲認清組織的真面目
聲明中批評香港監察不但是反華組織,多名成員更是走在前線的「反中亂港」分子。港府呼籲香港市民、宗教界,以及國際社會要小心認清組織的真面目,不要被其別有用心的錯誤言論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