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早前因「煽動分裂國家」罪名入獄,判囚5年。消息指,馬俊文原定今日(25日)出獄,但因為23條立法已刊憲生效,當中在《監獄規則》收緊提早獲釋安排,馬俊文未能今日出獄,要繼續服刑,是23條立法後首例。
23條立法|《監獄規則》收緊提早獲釋安排
「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被控在2020年間叫「光時」口號及展示標語,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名成立,原審判囚5年9個月,及其上訴得直,獲減刑至5年。由於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馬俊文原定今日刑滿出獄。
然而,《基本法》23條立法周六生效,當中涉及修訂《監獄規則》,訂明因為被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而服刑的人,除非獲懲教署署長信納減刑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得減刑,消息指馬俊文不獲准提早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