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案件期間搜查一倉務員位於秀茂坪邨的住所,發現其電話存有有關兒童色情的117幅照片及7條片段,當中包括0至4歲兒童的色情姿勢,倉務員警誡下聲稱涉事照片和片段擷取自成人網站,他原打算作出舉報但未有時間。他今(1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暫委法官梁嘉琪指,物品涉及真人和4歲以下兒童,判監半年。
被告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被告蔡凱明,現年24歲,承認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從網上下載涉案影片及相片,只供自己使用,沒提供金錢予發布者。
照片涉及兒童之間性活動
案情指,2020年4月21日晚上,警方憑搜查令進入被告於秀茂坪邨秀裕樓的住所搜屋,被告自願提供電話密碼,警方發現當中117幅照片及7條片段,涉及包括兒童之間的性活動,及11歲至15歲兒童與成人之間的性活動。
被告稱擷取後打算舉報
被告警誡下指4月21日下午於辦公室瀏覽聲稱載有日本成人錄像的網站,但發現有帳戶上載兒童色情物品,他擷取後打算舉報,但沒有時間,因此仍未從電話刪除有關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