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男教師今年3月涉嫌在港鐵車廂內非禮24歲男子,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裁判官崔美霞今日(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時指,事主及便衣警員的供詞存在疑點,難以依賴,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崔美霞裁決時指,事主X作供稱在往荃灣方向的列車內使用手機時,感覺有東西觸碰他的臀部及股溝,過程維持1分鐘,事發後他曾嘗試擺脫,惟崔官認為與證人便衣警員的供詞有著關鍵性及不可磨合的分歧,包括按壓屁股的時段和停止的時間,加上X沒有目擊侵犯過程,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判被告無罪兼得訟費。
案情指,被告劉其至(43歲、教師),被控於2022年3月7日,在香港由港鐵尖沙嘴站駛往佐敦站的地鐵車廂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