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建屋計劃司法覆核案昨日開審,或拖慢1.2萬伙公營房屋的落成時間。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提出覆核的香港哥爾夫球會質疑政府提交額外補充資料後,對項目帶來重大的改變,需重新諮詢。他解釋,環評法例現未有清楚交代項目如何改變,便需重啟環評,指法庭需解讀條文和法例精神,而判決結果有可能影響環評程序中的公眾參與過程。記者︰曾偉龍
香港哥爾夫球會去年就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粉嶺高球場建屋計劃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已暫緩環評報告,覆核案昨開審,預計需時3天。球會在入稟狀質疑環評報告的調查方法「嚴重不足」、「不科學」和「分析錯漏」,未能符合環評條例要求;而環諮會在審批報告後曾要求環保署補交連串資料,涉及調整項目內容,但未有為新內容諮詢公眾意見,環保署更沒有回應球會提交意見的請求。而環評報告最後獲有條件通過,球會質疑政府通過環評報告嚴重損害環評機制的公信力。
翻查資料,環諮會2022年審議項目環評時,曾要求項目申請人土木工程拓展署補交生態影響、房屋發展分布和水文影響等補充資料,最終環保署署長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條件之一是政府需調整項目建屋設計及規劃。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留意到覆核案有可能影響日後環評諮詢程序,因球會質疑政府提交的補充資料對項目帶來重大的改變,需作新一輪諮詢。他解釋,過去如落馬洲支線項目有重大的改動時,申請人需要重做環評,但現時環評法例或技術備忘錄未有清楚交代需要重做環評的原則,「冇講改成點就當新項目做……根據乜嘢情況去判斷(重大改變),係冇人知」,相信與訟雙方或會討論背後的原則。他又指,法庭的判斷或有助釐清甚麼情況下需進行新的公眾參與,而若政府敗訴,政府或需要在程序中增加公眾參與程序,政府亦可能透過修改程序,以滿足法庭判決。
招國偉:不應因此停止發展高球場
粉嶺高球場建屋計劃原擬最快於2029年提供1.2萬伙公營房屋,但政府稱已覓得可於未來十年落成約4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土地,高於30.8萬伙的十年供應目標。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雖然未來十年土地供應充足,但交椅洲人工島等項目仍可能有變化,故不應因此停止發展高球場,否則或重蹈過往「因為覺得土地足夠就唔做」的覆轍。他認為,開發土地可作為土地儲備,或減低城市密度,增加單位面積,除非社會同意球場的經濟效益較房屋重要,否則不應輕易推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支持發展的決定。
前長策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表示,難以估計司法覆核對高球場發展時間的影響,但高球場已不可能作為短中期的土地供應,但包括北都和交椅洲填海的中長期土地供應選項亦不會必然順利。他又形容覆核案只是「拉布」手段,政府若堅持高球場發展,「最終實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