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成日都有野鴿,立法會大會今日審議野生動物修訂條例草案,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嘅規定擴展到涵蓋野鴿。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提到以前問漁護署借咗捕鴿籠,成功捉到野鴿,不過就講錯做「成功捉到啲乳鴿」。
李梓敬發言嗰陣話,當年喺又一村做區議員,野鴿問題已經係區內其中一個備受關注嘅問題,尤其喺又一城位置,餵飼野鴿嘅問題好嚴重。佢回想當年曾經擔任當區屋苑法團委員,問漁護署借捕鴿籠,先知原來屋苑要負責放個籠上天台,再攞返落嚟。不過李梓敬講錯咗佢哋「成功捕捉到一啲乳鴿」,即刻一邊笑一邊耍手更正「I mean野鴿」,但後面嘅黨友陳家珮都忍唔住係咁笑。
歸根究底是餵飼野鴿問題
李梓敬平復完之後繼續發言話,捉咗野鴿之後原來署方唔會處理,只會拎去遠啲放生。居民就覺得好驚訝,因為野鴿識飛返嚟,處理唔到件事,歸根究底都係餵飼野鴿問題。
唔知口誤係咪會傳染,緊接發言嘅謝偉俊犯下同樣嘅錯。作為律師嘅佢提到社會而家畀法律籠罩一切生活,「唔希望乳鴿……野鴿都同樣受人類咁多問題」。佢希望當局喺執法上提供長啲嘅寬限期,因為刑罰都幾嚴苛,將最高刑罰由1萬蚊提高到10萬蚊同監禁1年。
有關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新界東南議員李世榮會後見傳媒,話喺將軍澳坑口曾經見到因為有過百隻野鴿,令小朋友驚到喊,街坊都要兜路行,佢話今次通過修例只係起步,希望政府有措施引領野鴿去大自然棲息,減低滋擾問題。
另外,今次大幅提升罰則。李世榮擔心遊客唔清楚條例,建議喺陸路關口、機場,甚至飛機上廣播條例內容。今次修例亦涉及好多執法部門,李世榮建議各部門要有清晰嘅執法指引,提供培訓,達到執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