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内地學生涉嫌利用假學歷報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碩士課程,他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
警方今年8月接獲校方報案,指在4月收到被告的網上入學申請,並在5月通過網上面試,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英文語文水平的要求,被告其後在7月呈交一張英文水平公開考試成績表給大學,校方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後,發現與被告的真實成績不吻合。
警方表示,被告本身在內地已有學士學歷,想報讀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的碩士課程,但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意圖達到有條件取錄的要求。
警方呼籲,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不但會被開除學籍,更有機會被判入獄,最高可被判監10年。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