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報讀到薛芷倫不滿利嘉兒在雜誌上對她所穿服裝的評論,繼而在社交評台發炮的新聞,其實每人品味各異,評論者就算是時尚專家,也不代表絕對沒錯一定是對的道理,喜好這回事真的各花入各眼,焉能有對錯之分,無需大動干戈。
早在這裡說過,當服裝評論員絕對不是優差,每人穿得出來見人的打扮,一定是自覺沒問題也感覺良好的,之後被人批評得體無完膚,不開心也是常理。今時今日那些在網上不用負任何責任,而大發謬論任意攻擊別人的評論無日無之,公眾人物要生氣要不開心,真的易如反掌,為一些不痛不癢的人言論,而激親自己真的絕對不化算,一笑置之算了。
評論別人用詞恰當甚為重要,當然亦需有合理理據去支持論點,別人才會心悅誠服,絕不能胡亂攻擊別人。但評論服裝這事兒,真的又確實很難去找一個平衡點,個人品味這回事,沒有絕對的對與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自己喜歡舒服就好。
就這次薛、利兩人的事件,相信最觸動當事人神經的,非評論內文中「過時」二字莫屬,人家穿的可是當季最新時裝,而且亦絕對不容易駕馭。中肯點說一句薜芷倫已經carry得很不錯,身裁差一點也演繹不了這身衣服,而且款式簡單,屬耐穿款式沒有過時不過時之說,但同時也覺利嘉兒所說的厚底高跟鞋,令整體打扮顯得有點笨重也不無道理,也同意若換上簡單一點的鞋子,整體線條感覺看上去會更乾淨利落,更顯女性嫵媚,因是高側衩裙子,腿部線條與鞋子連成一線,美感會更相得益彰。相信若利嘉兒的評論文中,沒有了「過時」這二字,而只有中肯的評論,薛芷倫絕不會如此大動肝火,所以用語及措辭的藝術何其重要。
記得若干年前因為服裝評論跟李彩華鬧了不少不和新聞,宮雪花也曾經不滿評論,跟記者說要控告本人,事過境遷大家最後還不是成了朋友,只要不是惡意中傷,笑笑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