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6日,林振強病逝。
1.寫作上,我一直承認有向兩位人士偷師&學習:1.林振強;2.米蘭昆德拉。當然,無論偷師定學習,都不代表自己所寫的有對方咁勁揪。
2.我第一首愛上的林振強詞作是:葉德嫻《我要》。某一個周日早上,去飲茶,大人用Walkman聽緊一首歌,我借來聽,一聽,便忍唔住連聽十次——聽十次是因為我好想聽清楚那些歌詞。Honestly,讀緊小學的我只聽得懂「怎麼只搔褲袋」的字面意思,但完全參透不到背後的深層次衰格意涵——尤其是當我一路聽,大人們就一路陰陰咀笑,我實在不明所以……當時我仍未知道歌詞由誰寫,只記得這首歌和《壞女孩》都被指為傷風敗德,而認為這兩首歌傷風敗德的人,據稱都是道德高人。
3.林振強從來都沒有標榜自己是甚麼道德高人(而只自稱是一個愛同師奶玩碌地沙的阿伯)。
4.時間證明了:只有最冇道德的人,才會Keep住向世人宣稱自己是道德高人。
5.林振強是個寫嘢好好笑的人。寫咗咁多年嘢的我深切明白:要寫篇令人呻悶的悶嘢,太易,但要寫一篇令人笑(得出聲)的文章,超難,但實不相瞞,以前每星期買《壹周刊》看他的專欄,無論搭緊車,抑或食緊飯,甚至如緊廁,我總會睇到笑出聲。是的,買那本周刊,我會第一時間睇林振強專欄——甚至可以咁講:我之所以買,就是為了睇那兩版專欄,所以到了後期,一旦發現該期沒有他的專欄,我會超級若有所失(而不知道他可能因病而脫稿。他從來沒有在專欄宣布自己得了重病,連片言隻語式的暗示都沒有)。
6.我是先愛上林振強的文章,才(後知後覺)知道他是填詞人,再返轉頭去看他的詞作——頂,原來當年聽到我恍如撞邪的《我要》就是他的傑作……還有《壞女孩》、《不羈的風》、《這一個夜》、《細水長流》以及一生最愛的《三人行》等等,都是他所寫的。
7.歌詞,某程度上也呈現了填詞人的思想和信念,但又不能太過天真地把「歌詞所述說的」100%等同「填詞人所想的」,畢竟,只是商品,正如一個曾經書寫塵世間種種情感Very悲天憫人的填詞人,也可以在多年後用歌詞推銷大灣區。
8.所以我主要是從林振強的文章認識他了解他。由最初的扭橋文,到後來開始書寫那堆(到今時今日依然生勾勾的)「名人」:例如總能憑一己之力把一個節目變得業餘的阿叻、髮型性感得往往挑起強伯原慾的淑儀、在強伯眼中非常Kawaii的「人頭鼠」等等……成篇文,睇落依然好笑,但好笑之中,又隱藏憤怒——一種不忍心睇住香港(慘被某一群人搞到)逐步沉淪的憤怒。這份基於憤怒的敢言,令我敬愛他。
9.米蘭昆德拉說過,人類與強權的鬥爭,就是一場記憶與遺忘的鬥爭。難怪15年過後,阿叻可以繼續著魚網衫把一個節目變得業餘,淑儀也可以獲得選民們真心用選票支持,而「人頭鼠」就更加受歡迎到有人爭相搵佢當吉祥物合照。原來沉淪,是自招的。
10.洋蔥頭,願你和燕子在另一國度快樂,繼續做個鹹濕阿伯,得閒就同師奶玩碌地沙,鬆一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