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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11:25:00

公平地評價警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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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香港經歷了一個社會不安的六月。在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遊行,數次激烈的警民衝突。社會的仇警情緒創自2014年「佔中」完結以來的新高。大批市民對警察產生仇恨情緒起因是6月12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及之後出現的衝擊行為。

在6月12日之後,很多市民都說警察是「黑警」、「警犬」去形容警員,並說警察總部是「狗屋」。而且很多人都說警方向手無寸鐵的學生開槍。可是,我們有否客觀公平的地評價警方在6月12日的行動呢?

要評價一件事,不是簡單說誰對誰錯就可以,或許這個世界並沒有完全對完全錯。就拿「警察向手無寸鐵的學生開槍」這一句來說,在6月12日的金鐘是否正確呢?其實,應該是有不正確的時後,可能也有正確的時候。在眾多的新聞片段中,無可否認,是有很多人拿著磚頭及鐵枝向警察攻擊。在這情況下,「警察向手無寸鐵的學生開槍」這一句定當不成立。可是,當天立法會附近有這麼多的警員執勤,這麼多的示威者,出現警方的橡膠子彈或催淚彈擊中一名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並不出奇。甚至,在這麼多警員連續長時間地執行的情況下,有部分警員曾作出一些不當的行為也不足為奇。如果有警察有行為不當,市民大可以按既定程序,向警察投訴科投訴。可是,以偏概全地說所有警察都是「黑警」,明顯是不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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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1日及6月26日,有為數不少的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對警察作出極度挑釁的行為。相反,警方在6月21日完全沒有對該批示威者作出任何行動,在6月26日,也只是在半夜人數較少的時候才採取行動。可見,警方在6月21日及26日是非常克制的。雖然在這兩天示威者都沒有作激烈的衝擊行為,但是擲雞蛋及出言侮辱警員等行為都不可被視為和平的集會。

更有甚者,有在醫院當值的警員受到醫護人員的不禮貌對待,對那些警務人員來說實在不公平。如果那些駐守在醫院的警員沒有參與6月12日在金鐘一帶的行動,為什麼那些醫護人員要侮辱那些警員呢?這樣對那些警員實在十分不公平。希望市民可以冷靜地想想,對警方的行動有公平的評價。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員

杜礎圻

(本會提倡價值多元,故任何本會會員發表之文章並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