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必須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政府曾於2005年發表「都巿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幾經制訂,《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並確定於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即垃圾收費)。
香港寸土寸金,現時主要依賴堆填作為處理廢物的策略,由於垃圾數量太多,堆填區早已趨向飽和,並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據環境保護署的資料顯示,固體廢物的人均棄置量達每日1.53公斤,遠遠高於其他同等大城市。因此,實施垃圾收費制度以推動環境減廢,實在當務之急。
垃圾收費分為兩種收費模式。第一種適用於大部分住宅樓宇:按「袋」或「標籤」收費。市民通過購買指定膠袋來裝一般垃圾,而未能放進指定膠袋的大型垃圾,便需要貼上指定標籤再丟棄;另一種模式是按垃圾重量徵收「入閘費」,適用於工商業處所或小部分住宅樓宇丟棄的大型垃圾,如衣櫃、床褥等。
為了落實垃圾收費,令市民大眾了解並接受垃圾收費的內容十分必要。大部分市民對如何使用指定膠袋及標籤都感到陌生,更不明白為何正常扔垃圾都需要收費,可見政府的宣傳教育工作任重道遠。筆者認為,環境保護署不僅要持續通過各大媒體宣傳垃圾收費的實施細節,更需要強調垃圾收費貫徹後對環境所產生的保護成效,這樣方能令市民更有自覺和信心去遵守垃圾收費規則。
實施初期,可能存在為逃避收費而將大型垃圾棄至路邊等公共區域,或是將生活垃圾沖落廁所等現象,政府需考慮到採取相應執法措施與足夠人手應對此類非法棄置現象。
此外,回收配套措施很大程度上影響垃圾徵費的成效。筆者認為,市民可以善用「綠在區區」,政府亦應進一步完善社區回收網絡以鼓勵資源回收。
筆者建議,政府可以參考其他成功城市的經驗,把握時機,從源頭和末尾兩端推進,宣傳垃圾收費減廢工作與回收配套相結合,真正做到「揼少啲 慳多啲 識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