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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4 11:15:00

屋邨管理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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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管制在公共租住屋邨與衞生相關的違規行為,及培養租戶和認可住客的公民責任感,香港房屋委員會在2003年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與屋邨環境衞有關的不當行為。該制度於2006年擴展其涵蓋範圍至更大的屋邨管理範疇,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適用於公共租住房屋和中轉房屋住戶。

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並按其影響環境衛生和屋邨管理的嚴重程度分類,總括而言,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為鼓勵住戶及早糾正其不良習慣,房屋署就12項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設立了警告制度,如屋邨管理人員發現住戶觸犯此類不當行,會預先作一次書面警告,如再犯才扣分。

另外,一些較嚴重的違規者會被立即扣分而不作預先警告,例如高空拋擲可造成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物件、非法擺賣熟食及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等。

如公屋或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或暫准證將被終止。而因違反扣分制或組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及其成年的家庭成員,他們的租約被終止後的兩年內,不得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租住公屋。

自扣分制實施以來,直至2015年12月底為止,總共錄得扣分個案近27,500宗,涉及近24,500戶,其中約7%累計被扣10分或以上,累計扣滿16 分或以上者有70多戶,當中有3戶自願交還公屋單位,而獲發出《遷出通知書》的有50多戶,基於特殊理由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個案有1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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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作者提供)

 

 

屋邨管理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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