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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06:00:00

治國若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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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行政長官的提名已告塵埃落定,選委似乎大多考慮政治取態、過往行徑、業界利益和不足為外人道的「其他因素」,而無暇認真深入討論各參選人的政綱。


政治領袖當選後對於政綱的實現,普遍與其初心存在一定差異,民意通常諷刺為「走數」。問題是即使兌現承諾,是否能令社會釋然,民情滿意?


最近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迅速履行他的選舉承諾,例如上任首日即下令退出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 ,向美國跨國公司給予顏色;又立即簽署禁止七個穆斯林國家公民入境的行政指令,結果被法院喝停;個別新內閣提名名單還未被議會確認已黯然告辭。英國首相文翠珊承諾徹底地脫歐,立場強硬,引致市場劇烈波動,當初支持脫歐的部分民眾也開始感到懊悔(“Bregret”)。


討論競選政綱(election platform),必須與施政綱領(policy agenda)有所區分:前者是管治方針,旨在規範政策的制訂,勾畫執政路線;後者是落實政策的詳細計劃及抓緊完成任務的藍圖。


在香港這特殊的環境,參選人大多只有政綱,其實更接近政治宣言(manifesto),絕對談不上施政綱領。行政長官既沒有執政黨,缺乏研究和產生新政策的基礎和資源,身邊的智庫也遠不及英美的成熟程度,延伸到特首參選人也不太可能炮製出完善的施政綱領,實屬情有可原。 


誠然,政綱最終要由施政綱領來體現:政治領袖要做的是以「政綱」為當前社會的大問題把脈,至於具體的政策醞釀,制訂和推行,則是管治團隊和公務員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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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比較兩位前官員候選人的政綱,不難發現,其實沒有太大路線上的差異。若要公眾更容易理解政綱,與其大費周章嘗試解釋政策,最後落得徒勞無功,不如公布構想的管治隊伍名單——這正是其中一名候選人曾經提出的破格主張,究竟由怎樣的人來出任執政,才是影響施政的關鍵。


這不妨用治病的道理來類比:醫生斷症有如擬定政綱,開出的藥方好比施政綱領,在治療過程中,用藥的種類、劑量都有可能因病情變化而作出調整。治病最重要莫過於精準診斷,否則的話,結果很可能是生和死的差別;治理社會最需要的也是瞄準問題,把持施政的大方向、大原則。治病和治國同樣依賴一支專業有效的團隊,給予關懷,用心護理,才能令一個城市重燃希望,繼續煥發活力。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院長/周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