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日早上七時在顯徑區內擺街站,總看到巴士站對面的村屋一帶,有一群野生猴子出沒,猴群由一隻體型龐大的獨臂猴王帶領,經常闖入村屋的陽台覓食,打翻居民的盆栽等等。自從有「有心人」在附近垃圾站餵飼過這群不速之客,牠們嘗到甜頭,便肆意闖入民居翻箱倒櫃。
附近唯一連接山上民居的樓梯通道,則被野豬家族霸佔。因為有「熱心」人士經常在樓梯附近向野豬投餵食物,例如他們沒吃完的飯盒、水果等等,野豬家族於是在樓梯駐紮,白天橫臥在樓梯中間午睡,居民上落經過牠們時膽顫心驚,不知道野豬會否突然發狂攻擊,重演火炭港鐵站野豬咬傷途人事件。
特區政府有立例處罰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條例於2022年12月31日起開始實施,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其目的是避免野生動物失去在野外覓食的能力,藉以加強保護野生動物。
法例雖在,但並不是人人遵守。有市民覺得餵飼野生動物是自己對動物的愛心奉獻。因此,特區政府應檢討執法情況及條例罰則是否具有阻嚇性?與食環署對亂拋垃圾的即時告票不同,漁護署人員在檢控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違例者後,被告人需要上庭繳交罰款,這個排期時間漫長,而據了解最終的罰款往往低於亂拋垃圾的$1500。此外,執法人員不會全天候在餵飼黑點守候,特區政府應參考亂拋大型垃圾的衛生黑點,引入科技執法,在餵飼黑點安裝攝錄機,以加強阻嚇作用。
希望市民明白,餵飼野生動物會改變牠們的習性,使牠們放膽地、習慣性地走入市區及垃圾站尋找食物,不單影響環境衞生及有傳播疾病的風險,也容易引致交通意外,而若野生動物具攻擊性,人類遭遇危險的風險更高。在此謹奉勸各位,切勿「愛心氾濫」,餵飼野生動物屬犯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張柏源(Pak Cheung)
新民黨青年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社區發展主任,中成藥批發企業負責人。熱愛地區工作,熱衷推廣中醫藥發展,期望更多港漂及青年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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