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紅、綠豆沙加麥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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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意義: 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童年 (1961-1970)
初到香港(1961-1962),家裏一貧如洗,印象最深刻就是父母和我們四兄弟一家只能租住在筲箕灣的一個牀位,雖然地方狹窄、擠迫,卻使我們生活得更親近、更融洽。
1963年,我們幸運地獲分配到長沙灣廉租屋邨,居住地方突擴大到200多呎,月租是80元。往後一年,我和哥哥們考進政府小學,課餘時間, 我們一起找工作幫補家計。 大哥及二哥見家裏經濟拮据,所以要犧牲小我,小學畢業便輟學到工廠工作。二哥在「華生製衣廠」工作,三哥和我因着他的關係而有機會做非法童工(當時的社會,非法童工是很普遍的);每當工業處來巡查有沒有童工時,老闆事先都意會得到,通知我們一羣童工暫避風頭, 俗稱「走鬼」。
1967-68年間,我和三哥當時讀小學三、四年級,每逢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 暑假,我倆都到工廠剪線頭和當雜工。我們在工廠大廈的後樓梯級鋪上「雞皮紙」,就地坐下剪線頭,當年剪一打(12條)褲的線頭約有兩毫子;至於雜工就每天約有6元的工資,主要是負責傳遞車衣女工們要車的衣服,因為她們是專責自己某一部分的工序,有我們這些傳遞,她們便不需要花時間離開車衣間而省回不少時間。我們每天工作大約十小時,記得每日下午四至五時左右,當我們有點兒肚餓的時候,總會有一 個小販兩肩各挑起一桶的紅、綠豆沙和麥米粥在後樓梯叫賣。三哥和我每天都掙扎着是否兩人每人一碗或一碗兩個吃,因為一碗糖水需要一毫半子,如果每人一碗,我們需要剪多兩打褲才吃到。最終,我們每次兩兄弟只是買一碗紅、綠豆沙加麥米粥。在這日積月累的日子裏,三哥和我 漸漸產生着濃厚的兄弟情。
工廠裏的老闆娘(洪太)對二哥、三哥和我非常好,她常將我們比較她的兩個兒子,總說我們非常「懂事和生性」。很多時候她都會請我們三兄弟到她離工廠不遠的家裏吃午飯。有一天午飯時間,當我們到達她的家裏時,她發現她的兩個兒子還在睡覺,她便跟她的兩個兒子說:「你們還在睡覺,人家跟你們差不多年紀,已經上班開了幾小時的工啦。」我記得當天的電視正是在播映着美國太空人登陸月球的新聞。 屈指一算,這已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待續) 筆者從事國際金融銀行業務卅多年,現職大學客座副教授和國際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