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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11:15:00

短期傷殘的個人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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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巴士公司的車長在網上分享了他一次難忘的駕駛經驗,一位輪椅婆婆希望乘車,但當時輪椅位卻被其他乘客放滿雜物佔用了,車長只好挺身而出叫其他乘客把貨物搬走讓出輪椅位給婆婆,但等了很久都沒有人前去移走雜物,令車長需要再次在車內多次呼籲乘客移走雜物,物主才慢條斯理地把雜物移動少許就算,車長唯有再次大聲說「麻煩全部攞開,體諒下坐輪椅嘅唔該!」最終才順利讓婆婆登車。而因為我在這數月間,也身受其害!如港鐵青年不讓關愛座、商場沒人幫開門等,這個新聞真叫我身同感受!

相信各位本專欄的忠實讀者們都知道我腳部受了傷,需要坐輪椅出入的這幾個月令我深深體會到傷殘人士的不便!本人的辦公室在金鐘海富中心,故此這段期間每一次返回辦公室就好像一次長征,不論採用什麼交通工具,例如私家車、的士、港鐵或巴士都非常不便,因為該處連接的太古廣場、金鐘廊和海富中心都沒有把無障礙設施做好!

金鐘廊及海富中心沒有相關的斜道給予輪椅出入,只用樓梯相連,而上落地下亦需利用貨𨋢。太古廣場許多通道的玻璃門沒有自動開關功能,只是單向的推或拉,在推的方向上可以用後進解決,但拉的方向卻令本人深感煩惱,因為坐在輪椅上是很難同時拉門又移動輪椅,故很多時都需要他人協助。在本人親身體驗後,覺得門的闊度需作出改善,本人跟助理多次出入,門的闊度令我們十分狼狽,因為開一道門,輪椅闊度過不了,開兩道門,助理就需要同時把兩道門都打開,我才能把輪椅推進去,故令坐輪椅出入人士相當不便,非要其他人協助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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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1日起,香港已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推行無障礙環境,使殘疾人士也可以平等地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在2011年至2017年期間,香港政府推行多項計劃加建無障礙通道設施,如:「人人暢道通行」等,在現有或新建的公共行人通道設置升降機和斜道,方便殘疾人士通行。其實早在1984年開始《建築物條例》亦都加入規定建築物內應設有適當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以切合殘疾人士及長者的需要。屋宇處亦發出「設計手冊」提供無障礙通道和設施的指引。故此真的希望各發展商及物業管理者,多多考慮殘疾人士的需要,或像我坐在輪椅上走一轉,便會有不同體驗,更能做出一個無障礙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