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王」美斯來港,掀起一陣假旋風。他在香港沒有作賽半分鐘,但在日本卻非常生猛,落場踢了半句鐘。在香港,他木口木面,在日本卻笑容滿面。相比之下,香港人自然感到不悅,買票入場的球迷大叫「回水」,也是情理所在。
美斯搞出這個大頭佛,他自己也變了大頭佛,在鑼鼓聲中引領醒獅起舞。這頭醒獅自以為好醒,但被大頭佛引得團團轉,也無法搶過他手上的大葵扇──合約的內容就寫在大葵扇上。
港府承認,答應贊助1,600萬元之前,沒有看過主辦方Tatler Asia與國際邁阿密球隊的合約。港府說「商業秘密不便查閱」,但做生意的人都懂,現在是主辦單位向港府求財,港府自然有權查問與贊助有關的協議內容;只要把銀碼略去,並保證查問後全部保密就行了。如果主辦方和球隊信不過港府,那就拉倒。想不到平時有風駛盡𢃇的港府,這次卻不懂得借勢。真怪!
於是乎,港府只與主辦方訂明「美斯最少要落場半個鐘」,但又為對方掘了一個逃生門,就是「除非美斯受傷」。港府也許相信這個「除非」不會出現,但世事啱啱遇着剛剛,人家就用「受傷」為由,把港府的大小龍門射穿。主辦方搶錢,厚着面皮捱罵,繼續賴皮,他們無所謂,因為已經賺到盡,也賺到笑,賺到嘔,回吐也無妨;但港府急功近利失敗,只能「躺平」(這裡指「瞓直」)。
有行內人打了一個比喻:如果是鹹片的合約,演員裸露哪個部分?裸露的比例多少?片商可以使用多長時間?諸如此類,寫得清清楚楚。我想,港府沒有簽過鹹片合約,所以沒有經驗。
如今,主辦方還說「願意再來」,盡顯說話風涼;他們只講錢而不講義,可見世態炎涼;美斯和碧咸棚尾拉箱,也是人去茶涼;有人看見港府如何尷尬,暗裡心涼;不知有沒有人要孭鑊,真替他感到淒涼;香港「盛事之都」第一響成為濕水炮仗,可謂悲涼。所以,為官者不要一味高鼻樑,但必須有脊樑,否則怎樣挑大樑?更難成為香港棟樑。如果不能保護香港人的善良,那就要反省思量。如果感到自己成了無人理解的半老徐娘,倒不如馬上從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