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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 06:00:00

說服我們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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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顧客永遠是對的」,不過去到一些重要關頭,我們也得要向客戶說「不」,尤其是有收到律師信危機的時候,就不得不向客戶鄭重say no。
 

我和飛女有不少文字工作是跟醫療、藥業和健康食品有關連,如果客戶是大公司大藥廠,本身有自己的法律部,我們就寫得很安心,因為文章一定會經過他們把關看清楚,會否觸及一些敏感地帶,會惹來衞生署等政府部門的非議,從而會收到警告信甚至檢舉。但遇到一些中小型公司的客戶,就要花很多唇舌跟他們周旋,而往往不是我們怎樣說服他們不做甚麼,而是他們想盡方法說服我們依據他們的想法把「踩界式文章」呈現出來!

「我要醫師或中醫師拿着產品,大讚這產品可治好XX病,可以嗎?」當然NO啦。「那他們不用拿着,只是讚我們的產品,可以吧?」當然NO啦。「那把產品放在旁邊,他們只讚主要成份有功效,可以吧?」不一定NO,但要看情況而定,也不一定YES……「那我可以怎樣做呀?」就要看看客戶是否接受用較為非直接的宣傳方式,否則就很容易墮入被檢舉的地步。「你們這樣其實是否不想接我的生意?」我們好貪錢,怎會say no?但作為負責任的writer,是應該讓客戶了解可能遇到法律危機,為了賺一次錢而令客戶惹事上身,又何必呢?(暗地說:對你好你又唔知……好人難做呀~) 一男一女兩個資深副刊記者,N年前一齊下海撈散,從此不想再受公司制度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