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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06:00:00

超無約束力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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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新會期不過來到第三周,便有極具爭議性的議案出現在議程裡:猴急的政府將高鐵西九一地兩檢方案、以「無約束力議案」的形式提交立法會辯論。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為甚麼立法會會動議/辯論一些無約束力的事情——保皇派話齋,開一次會要花百幾二百萬,用這麼一寸光陰一寸金的議會時間,來傾、來表決一些法律上沒約束力的議案?這實在不大符合事事講求實際實用的香港價值了啦。

但其實無約束力議案,在全球各地的議會都有,回歸前的立法局也沿襲英國議會的做法,並將這傳統保留至今。

香港的立法會議員的提案權由於不得涉及政治體制、政府運作和公共開支,所以我們若要做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法案,動輒需花上幾年時間;故此大部分時間我們能提的,都只是無約束力的動議(而且還要抽籤)。例如每年都會傾的「平反六四」、中史科獨立成科,還有上個會期我印象最深刻、由蔣麗芸議員提出的曠古鑠今的「嬰兒基金」等皆是。這些議案即使表決通過,政府也可以睬你都傻。

為甚麼還要做?無約束力議案的作用,是讓議會就某一議題表態。如果政府是民選的話,議會的這把聲音,政府無論如何都要聽。

而回歸以後,政府只曾三次提交無約束力議案給立法會審議,目的,就是藉此獲得議會的授權——無約束力議案,一般傾一兩日會就能完事,非常快靚正。

而且,目前民主派議員人數處於劣勢,這個議案勢必通過,將來政府把真正具約束力的一地兩檢議案提上來,就能聲大夾惡地說:「你哋上次都表態支持咗啦!」

所以,即使無約束力,我們也無論如何要反抗到底,不能讓政府過得太容易太過得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