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香港的兒童福利政策相對完善,然而,在兒童權利方面,香港的發展極為落後,兒童的聲音往往被社會忽視,特別是一眾被邊緣化的兒童,例如少數族裔兒童、殘疾兒童和難民兒童等。我們一直積極推動香港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我們認為一個獨立、有完整架構,並賦有法定效力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能確保兒童的權利受到應有的保障。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將有助推動兒童參與討論及研究與他們息息相關的政策,確保兒童的聲音納入政策考量。我們建議委員會賦有監察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香港執行狀況的權限,並有權處理投訴及調查侵犯兒童權利個案。
事實上,目前全球已有超過70個國家和200個地區成立了兒童事務委員會或兒童事務專員。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亦曾三度敦促香港政府成立獨立的機構,監察兒童權利的執行狀況。香港討論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已逾二十年,我們希望政府著手落實有關建議,確保兒童的聲音受到社會重視,兒童的權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