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對派通過民調決定其「前途」的行為,佔用了大量社會輿論公共資源,並再次將「民意」這個恆古不變的話題推上風口浪尖。
「甚麼是香港的民意」、「多少人的民調可以反映香港人的真實想法」、「民調的數據採集方法與加權計算方法怎麼樣才是合理」、「如何設置總辭的雙門檻」,這一系列問題指向的是大眾對於有關「民調」認受性的討論。
香港不同團體似乎只有一個套路,就是為了爭取坊間的支持,或增加輿論效果,往往會訴諸所謂「民調」,以圖增加己方的說服力。以「自由」為「矛」,「民意」為「盾」的香港反對派,長期在其所謂的「民意授權」之下大肆破壞香港法制,撕裂原本安寧的社會。如今,在香港民意研究中心多次公布有關「香港人對於總辭的態度」民調後,反對派面對「核突」的結果卻對於習以為常的「民調」敬而遠之,提出了一系列關於民調問題設置、樣本選擇、加權方法的「質疑」,仿佛失去了往日的自信。
「民調」的工具屬性逐漸暴露無遺,當民意對反對派不利時就說民意只是用來「參考」,「講」就尊重民意、「做」就違背民意。原來在其眼中民意並不值得尊重的,而只是獲取自身好處的工具而已。
民調並非公投,而其責任終究在於政客。既不願發起公投,只是不斷發起民調,直至得到自己所期望的結果,就是有心推卸作為議員的責任,而非尊重香港民意。借「民調」把自身的一切責任抵賴在「當年的民意就是這樣」而不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
所以,這樣極不負責的反對派議員配做香港人心中的「民主代議士」嗎?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張天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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