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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06:00:00

不肯任命曾俊華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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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董建華(圖)稱曾俊華當選特首,將不獲中央任命。(資料圖片)

有報道指董建華(圖)稱曾俊華當選特首,將不獲中央任命。(資料圖片)

有報道說,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在團結香港基金會議上,談到如果曾俊華當選,中央不會任命,因此他才邀請林鄭月娥參選。事實上,有關曾俊華如當選不獲任命的說法,早就在流傳了。

在《基本法》第十五條說:「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在第四十五條又說了一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換言之,《基本法》一共有兩條提到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可看出其煞有介事。在中央政府看來,這任命權是實權,換言之,如果香港人協商或選舉出來的行政長官並不合意,中央可以拒絕任命。報道說,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閉門會議中,也強調了這一點。

但在民主派看來,《基本法》的中央任命權,不過是橡皮圖章,只要是經香港合法程序出來的行政長官,中央不能拒絕任命。在此我解釋一點:在政制上,並沒有橡皮圖章這回事。英女皇在理論上也是橡皮圖章,從來沒有不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可是政治學ABC都會講到,如果她堅決不簽,將會引起一場憲制危機。只是她從來沒有做過這件事,然而,沒做過並不等於沒權做,做了之後,不管後果如何,總之,在當時,法案始終還是通不過。

簡單點說,說中央政府的任命權是實質也好,是橡皮圖章也好,總之,它不任命,曾俊華就當不了行政長官。
假如中央政府不去任命依法當選了的曾俊華,又有甚麼後果呢?最重要的是:會不會引發暴亂?

我的評估是,行政長官是1,194人的小圈子選舉,曾俊華只被泛民定性為lesser evil,又贊成廿三條立法及承認八三一框架,他的被拒任命,最多是遊行,衝擊中聯辦之類,其規模不可能大過雨傘運動。

假如過了7月1日,還搞不定這個憲政危機,確定出下屆的行政長官,那怎麼辦?我問過一些專家,他的意見是:「中央咪繼續任命梁振英,叫他署任行政長官,直至選出新一屆的特首為止囉。」

我補充一句:「如果梁振英不肯捱義氣,那就唯有張建宗署任住先,如果張建宗都不成,就唯有找陳茂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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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