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面對如何聘請和挽留人才的難題。近年有人力資源報告指出除薪酬外,退休保障亦是員工決定去或留的其中一個重要考慮因素,因此有些僱主會透過強積金平台為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協助增加其退休保障,以挽留員工。
何謂自願性供款?現時的強積金制度,僱主須為僱員作出5%的強制性供款,而有關入息上限亦設定為每月3萬元。「自願性供款」一般是指僱主或僱員在強制性供款以外所作的額外供款。假設僱員的月薪為2萬元,任何高於1,000元強制性的僱主供款,便屬僱主自願性供款。
僱主獲享效益
僱主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均可申請扣減稅項,上限為僱員年薪的15%;若公司以挽留人才為主導,作自願性供款時可考慮設「供款比例」條款,即是僱員服務年期愈長,僱主自願性供款比例愈高;僱主另可考慮設「歸屬比例」條款,當員工離職時,所得的僱主自願性供款最終累算權益將按其服務年期而定,香港常見的「歸屬比例」為僱員工作滿一年可獲得10%僱主自願性供款,滿兩年獲20%,如此類推。
員工是公司的寶貴資產,為吸引和挽留人才,僱主可積極考慮以自願性供款作員工福利,此舉既可增加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又可為僱員的退休生活加添保障。
佳節將至,筆者在此謹祝各位聖誕快樂,新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