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8-07-04 06:00:00

給林鄭上一課房屋經濟學

分享:
特首林鄭月娥或改變現有公私營房屋比例。(資料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或改變現有公私營房屋比例。(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的另一潛在政策,是她說當土地供應到位時,可以增加更多資助出售房屋,現時公私營房屋的六四比例,亦可以改變。我對她這說法的評價,居然是基於唯心主義:她企圖改變公營房屋的六四比例的原因,究竟是甚麼?
 

大部分支持增加公營房屋比例的人,都是左膠之流,只是認為政府應該多點資助中產階級和低下階層,持有這種想法的,都是沒有甚麼知識的人,對基本經濟學一無所知,這種低智人士,甚至包括了好些大學教授級人物。

李天命當年教過我:對於知識和智力不同的人,根本不用辯論,一辯,就顯得自己也和他們一般笨。凡是讀過一點點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公營房屋資源造成了租值消散,這是資源浪費,這一點,我日前在本欄,也已經提過了。因此,經濟學家都會反對公營房屋,這也不用細表,因為不識經濟學的人,講也不明白。

簡單點說,香港是樓價太高,只要樓價回順,假設是現時的一半,根本連居屋也用不著起,如果價格低過一半,就連公屋也不用了。事實上,在樓價正常的國家,也用不著大量的公營房屋,換言之,長遠目標應是把樓價回復正常,這才是健康,而不是扭曲市場,大建公屋居屋。

然而,我們為甚麼要建公屋居屋呢?

1972年,港督麥理浩提出「十年建屋計劃」,要在十年之內,為180萬港人提供居所,以當時人口只有四百萬來算,這是一個比「八萬五」更宏大得多的計劃。試想想,如果當時的主要建屋不是公屋和居屋,而是私樓,樓價將會跌到哪一個地步?所以,理論是:當大量建造房屋時,便要以公營房屋為主,以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更高一級的理論是:政府應規定長期建屋數量,永遠不變,當因應市場價格變動時,便用公營/私營房屋比例,來作回撥調整。舉例說,當年的「八萬五」不應取消,當樓價暴跌時,把私樓比例減少,回撥去增加公營房屋,便足以調整樓價。

但我認為,以林鄭月娥和其幕僚的知識和理論水平,說要在未來調整公私營六四比例,相信只是左膠思想作祟,而非懂得以上的高深道理。

adblk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