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以資深大律師兼特許工程師,還要是新任律政司長,以及其身為工程師學會前會長的丈夫潘樂陶所住的屯門海詩別墅兩座獨立屋,爆出僭建醜聞,有關的評論已經太多,這裏不提,只講沒有人講過的。
事爆當日,我和某位資深大律師講電話,他提出了一則專業觀點:她在事發後表示,僭建在她買樓時,已經存在……姑不論有傳媒報道,說根據Google Map,部分僭建是在她買樓後才出現的。假設她的所言是真,以身為律政司長,其言論是否可以成為先例,以後僭建被告上庭,是不是也可以用同樣理由,作為求情呢?
他提出的第二點可圈可點:鄭若驊和林鄭相熟,常為政府打工程官司,林鄭當年任職發展局長……你懂的。
第二個是我從政治眼光看的專業觀點:這一次,林鄭政府應該會把鄭若驊攬上身,鐵了心,不會讓她辭職。
這幾年來,政治撕裂,而凡是撕裂,必然也會護短,否則自己一方必輸無疑。這幾年來,政府已經學會了,反正由誰上場,都會被挖出臭史,除非像麥齊光般,斷正刑事,否則必然賴死不走,反正支持者恆支持,反對者恆反對,也不會對政府形象有任何影響。
所以我會說,如果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再次發生,也根本不用辭職,只要再坐一會之後,市民便會淡忘,不了了之。
從社會的角度看,鄭若驊並非偶發事件,爆發之後,左報馬上報道,反對派有10人涉及僭建,究其實況,陳偉業的非法霸佔官地最為嚴重,毛孟靜和李卓人的大幅僭建次之,何俊仁、張文光、馮檢基、張國柱的圍封露台再次之,梁耀忠、李永達、涂謹申的僭建並不涉及室內面積增加,後兩者更只是辦事處而非住戶,程度最輕。
唐英年有唐宮,梁振英有一個小房間,曾蔭權也有圍封露台的碧雲樓,由此可以見得,香港的僭建問題,是如何嚴重,皆因他們是政治人物,才被揭露出來罷了。
不過,行政長官和律政司長犯案,事態比立法會議員嚴重,立法會議員犯案,事態也比小市民嚴重……但是,大部分小市民,都沒有房子可供僭建,只能眼巴巴看別人僭建被告而食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