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茶餐廳食早餐時,有一個客人說開心到不得了,原來他剛剛賣出了自住單位,只是蝕了十幾個巴仙,而同期中原指數下跌了28%,今次輸少當贏,飲得杯落。
我問客人有沒有將賣樓收回的錢買股票,他說賣樓的錢仍未回籠,所以沒有買股票。我說:那也值得開心?這位朋友可能不知道,3個月後他就會好像10日前賣了股票的人一樣,在短短10日損失十幾個巴仙,「真係喊都無謂」。而事實上近日的住宅成交,大多數只是蝕10%至20%,很少超過30%,有部分甚至打和。理論上不應該跌那麼多,所以在未來幾個月,中原指數有機會作出反彈。3個月之後,今日賣了樓的人好似上星期賣了股票的人,突然不見十幾個巴仙。但股票可以買回,住宅單位不容易買回。到了租約期滿,就會發覺當日是否心理失調,何以會將自住單位賣走?還要蝕十幾個百仙那麼多。不過也不用想那麼多,「的起心肝」去覓租盤,業主九成不會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