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六合彩是因應打擊七十年代流行的民間賭博「字花」而發明的,可是,在發明六合彩之前,香港已有叫作「馬票」的彩票,也是幾乎人人購買,六合彩只是把馬票的開彩時間變得更為頻密、更為規範,而且可以自我選擇號碼,如此而已。
六合彩,或者毋寧說是「彩票」,並非香港的發明,而是普遍地存在於全世界所有的地方。早在漢朝,以及羅馬帝國,已有了大約是「泵波拿」(Bingo)的遊戲,也即是「憑運氣而得獎」,是彩票的雛形,而發行者是政府。到了元朝時,寺院也有發行類似的物事,直至清朝,現代版的彩票也被發明了,菲律賓傳來的稱為「呂宋票」,我小時候的澳門,仍然見到白鴿票。
後來,彩票成為了政府的專利發行,也是政府的重要營收之一,例如加拿大有「649」,美國有「Powerball」,內地也有足球彩票。
然而,在所有博彩遊戲當中,彩票卻是發行商利潤最高,投注者所得最少的。以六合彩為例子,其中有25%是博彩稅,獎券基金佔15%,馬會的佣金則佔6%,即是說,派彩率只有54%。然而,這種投注者顯然最不利的博彩方式,卻是最受市民歡迎,為甚麼呢?
這答案很容易,就是它門檻低,20元有交易,而且幻想收益高,有(很微小的)中到幾百萬元,甚至是幾千萬元的大獎。
抽象地看,我們可以把「門檻低」當作是「沒有downside」,「幻想收益高」當作是「upside高」,這應該是符合人類天生的基因心理。
再抽象上去,只要是「upside高」,或「downside低」的投資,都會吸引到人類參與,哪怕參與者的勝出率是多低,發行者的水份是多麼高。
如果要作出另一個類比,就是今日的年輕人常常躺平,不肯努力工作,正是因為在社會富裕的今天,不工作或不努力工作,也不會餓死,所以是「downside低」。在內捲化的時代,努力工作也不易發達,所以是「upside低」,因此也就失去了令青年努力工作的誘因,雖然,在數學上這好像並不划算,卻符合人類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