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igal son”是「浪子回頭」的意思。聽過《新約》故事的人應該知道這個:一父親的小兒子要求分產業,但很快就把分得的家財用完,終於後悔回家。父親不但沒有責怪兒子,還殺牛設宴慶祝他回來。長子非常生氣,認為自己一直孝順父親,父親沒有給過他一隻羊羔,卻為花光家財後回家的弟弟大肆慶祝。父親向大兒子解釋,說他一直與自己同在,自己的一切已是他的了,至於他的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大家都理當歡喜快樂。
我再三在這裡引用《聖經》的內容,是因為覺得在英文學習的途徑及方向上,發現了「新大陸」。我之前也聽過上述的故事,但不知道“prodigal son”這用語,現在通過英文《聖經》,原來可以學到很好的英文。事實上,這兩星期我開始看英文《聖經》,發覺它有很好的修辭技巧,一些以詩體寫作形式的書卷如《約伯記》(Job)更是優美流暢。
我常說,在香港學英文是有許多渠道的。最初時很流行聽歌學英文,然後是看報紙學英文,接著是看電影學英文,現在更少不了許多中小學喜歡利用做話劇學英文。現在我看英文《聖經》,覺得如果要學較高水平的英文,除了英文文學外,英文《聖經》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希望大家以後都知道有讀《聖經》學英文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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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經驗中文普通話老師,丈夫是英國人。
現為語文中心行政總監。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