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關方面因為胡鴻鈞被網民抵制個唱而報警,那麼當年的欣宜,直情有需要成立專案小組特別處理。
1.「當年」,即是哪一年?是她在兒歌頒獎禮穿上公主裙化身公主,毅然向扮演王子的吳卓羲獻吻那一年。
2.那一吻,被後世稱為「死亡之吻」。這一吻,沒有顛倒眾生,反而激起民憤。
3.男事主被獻吻一刻的表情,甚至被不斷(過度)詮釋,詮釋成錯愕、打個突、被嚇呆、呆到反應不來——但就是沒有被詮釋成開心、好開心,又或異常開心。霎時間,大眾都將自己變成吳卓羲,將自己(的不快)心情當成是吳卓羲的心情,將自己的憎惡透過吳卓羲個樣表達出來,總之,一致裁定:在兒童節目直播期間被欣宜公主獻吻必定是比死更難受。
4.問題是,當年的欣宜,已不是過去那一個欣宜,而是成功瘦身的欣宜——明明曾幾何時,她成功瘦身一事才被認定是一件彰顯著美的大事,是努力改變自己body因而同時改變命運的勵志美事。是的,千禧後,曾經有段時間,纖體盛行(當然,現在仍然盛行),月巴是過錯,甚至是罪行,而當月巴的你願意(俾錢給別人幫你)瘦身,代表你肯認錯肯認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瘦身,是善行。
5.欣宜明明已經知錯,並勇於糾正過錯,終於讓自己變成一個大致符合主流審美標準的女人,為何當她在幕前獻上一吻後,沒有立即升格為女神?反而被指控為(毒害吳卓羲塊面的)瘟神?
6.因為「不月巴」不等同「靚女」。不月巴的欣宜,依然是欣宜,在很多人心目中依然是那個曾經啖啖肉的欣宜;過去的欣宜,從未被稱為肥美,月巴還月巴美還美,世界還未「進步」到能夠稱呼、形容一個月巴女人做肥美人。
7.而這些層出不窮的世俗標準,其實像一把把刀,你迎合了一個,就被削去一忽自我;迎合得愈多,被削去的自我也就愈多——當你千辛萬苦迎合這迎合那,就以為已經迎合得夠多?Sorry,好快又會出現新的標準,而你的自我早被削到所餘無幾,剩得棚骨,勉強撐住你塊尖面。
8.欣宜受夠了。她吃回過去一段長時間不能吃和不敢吃的東西,把自己變回月巴,報仇咁報;全世界要我瘦?我就偏偏不要瘦,用身形與磅數,抗衡塵世不知由誰所定但又得到大多數人默許的標準——如果這些標準的訂定無非要令不能符合的她羞愧、自卑、無地自容,她偏要以自己拒絕配合而自豪。於是有一段時間,她很強調、標榜自己那不符世俗標準的身形,只是有時又似乎強調和標榜得太多,刻意地灑脫並不是真的灑脫。
9.到現在,終於不再提了,真的做到不滯於物了,活得更加從容自在,不用再時刻記掛頭上光環會否掉下來——光環在不在?重要咩?世人終於懂得讚我一句肥美?嘥氣啦,美就是美,肥不肥,根本無關宏旨,不需要煞有介事將「美」從屬於「肥」。講到尾,我美不美,從不關乎那些三唔識七阿豬阿狗的(偽善式)讚美。
10.真正有大將之風的,其實懶理有沒有被欺凌,因為心知肚明,那些欺凌動搖不了自己。只有時時刻刻都覺得自己被欺凌的,才會覺得自己時刻被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