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姐不想女兒承受當公眾人物的壓力,所以欣宜童年大部分時間都在加拿大,與婆婆及肥姐的家姐、哥哥等居住,希望女兒感受到愛的成長,不過女兒喜歡表演,原本母女約定待欣宜完成大學畢業才准正式入娛樂圈,但因為肥姐健康出現問題,欣宜就放下學業回來陪伴,當年不能向外公開,所以欣宜只能「食死貓」,被誤會她恨做藝人而放棄學業。
上期寫到我曾有一晚凌晨2時多,接到肥姐電話,她聲線很沮喪,是我從未聽過的聲音,很緊張問肥姐發生甚麼事?肥姐就說:「我和欣宜及朋友去了台灣玩,她與同學出去飲嘢,但給周刊影到她當街抽煙,周刊打來問我回應,我當然要維護女兒,但我心中很氣,她從來沒有在我面前抽煙,原來我以為我和女兒親密到甚麼話都會說,但原來她有事瞞著我……」我第一時間當然是安撫肥姐,而且亦覺得:「肥姐,其實欣宜還有半個月都18歲了,她也真的長大了,抽煙是不對,但她不是做壞事,她沒有在妳面前抽煙,亦是對妳的尊重,欣宜要教,但不要鬧,兩母女要冷靜一下坐下來談談。」然後我再跟欣宜通電話,希望她明白媽媽心情,為何會震驚,因為在肥姐心目中,她永遠是十多年前的BB。
翌日我到機場親自接肥姐兩母女回港,然後回到肥姐家中,兩母女一起做了個訪問,她們從今次事件中更得到啟發,欣宜真的長大了,亦是讓她自主的時候,欣宜更承諾媽咪,會珍惜健康而戒煙,從該事件,兩人的相處亦起了很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