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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04:31:48
日報

IP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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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ubu Molly

香港與IP(知識產權)恍似是個絕緣體,即使近期Labubu卡通玩偶大熱,也是由於出身香港的創作者龍家昇與內地泡泡瑪特(Pop Mart)合作,才開始在內地市場廣受歡迎,各種產品備受粉絲們瘋搶,更掀起國際熱潮。

正正是Labubu的創作者龍家昇以及Molly的創作者王信明皆是香港人,才特別令人慨嘆,即使已經有成功的軌跡和先例可循,香港人還是不知道這條路該到底怎麼走──目前以「熊貓經濟」方式展示熊貓,只會令人感到「嘔血」。

近來我也有留意小孩在YouTube上追看的《Sprunki》,它可是毫無畫工和沒有甚麼故事的,不過優點是角色眾多,作者有為每個角色配上獨特的音樂,角色也會隨著不同階段而改變外貌,因此可以將作品不斷延長,順帶生產更多的IP周邊產品──只要有心做的話,香港人一定可以做得到。

其實最令人難堪的是,一直以來香港的劇集、電影、漫畫多的是,要故事有故事,要角色有角色,但是一到了要把作品「IP化」,便無以為繼,令香港的文化產品難以傳播出去。日本現在通常漫畫、動畫、劇集三軌並行,過程中不斷生產IP周邊產品,儘管模式已變得相當公式化,但至少仍管用。特別是IP周邊產品要夠多,才容易引人前來「朝聖」。

我們從Labubu和Molly的例子可以看出,香港可能更缺乏好像內地泡泡瑪特一樣的伯樂,為這些有價值的IP點石成金,發展成人氣IP,並打入龐大的內地市場。事實上,大疆無人機的例子也是差不多,都是源自香港,卻要回到內地才有人賞識,「肥水白流別人田」,實在是慘痛且昂貴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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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說好香港故事,重新將香港品牌化,創造IP是不可或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