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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21:07:51

上調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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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公眾諮詢期剛於本周二結束,社會最大討論是工資水平的調整幅度及檢討機制應否改為「一年一檢」。

回看設立最低工資的目的之一,本是確保勞工可透過其薪金收入以滿足自己及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及使勞工的薪金達到社會認同的水平。然而,最低工資設立至今逾十年,本港在職貧窮問題依然嚴重。根據《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在政策介入前,在職貧窮人口高達805千,意味基層無法自食其力脫貧,即使多努力工作也落入貧困。

雖然現時推行的在職家庭津貼有助改善在職貧窮問題,但訂立合理水平的最低工資仍是解決在職貧窮的根本方法。

若以社聯2005年「香港基本生活需要研究」為基礎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按當時本港每戶平均有3.1名成員計算,一個三人家庭的每月基本生活需要預算為9,004元,每名勞動力應有5,391元的收入才能應付家庭開支。計算通脹因素及住戶人數的變化後,2022年一個住戶的每月基本生活需要預算應調整為12,271元。把勞動力人口的變化納入考慮後,每名勞動力應有9,367元的收入才能勉強應付家庭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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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建議最低工資水平應為每月9,367元;以每月平均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時,最低工資水平時薪應為45元。

另外,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兩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但政府去年鑑於疫情嚴重打擊經濟而凍結最低工資,即在「兩年一檢」機制下,37.5元時薪已維持了4年,未能追上通脹。若不再調整水平,只會令生活困苦的基層雪上加霜。事實上,每年按通脹調整一次,才可有效確保有關水平不會落後於通脹。

除最低工資外,過去亦一直有團體推動生活工資運動,認為工資除了應維持基本需要外,亦應讓人可以過著一定質素的生活。根據海外社會推動生活工資運動的經驗,生活工資的水平一般高於最低工資。生活工資運動鼓勵良心企業參與,亦倡議政府帶頭於公務員及公營服務的僱員推行。

基層勞工一直為香港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理應得到合理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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