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離異及贍養費的爭議,處理以上問題從來都不是容易的過程,有部分當事人選擇訴諸法庭以解決相關爭議。除了訴諸法庭之外,調解是另一種有效解決爭議的方法。特區政府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就此,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試行計劃,協助與事雙方就有關事項以更便捷的調解方式解決爭議。今年十月,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透過關愛基金撥款,開展推行為期三年的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為正在分居或離婚人士提供與贍養費相關的調解服務,協助雙方就有關事項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筆者認同特區政府是行出正確的一步。
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是一個試行計劃,只要涉及贍養費爭議的任何一方(申請人)為香港居民及符合以下資格,雙方均可參與試行計劃,費用全免。有關做法可鼓勵拖欠贍養費的一方參與調解。現時是計劃初期,暫未有受惠的數據,隨著跨境家庭增加,筆者非常關心計劃目前撥款和受惠對象會否涉及跨境、內地財產處理等問題,如果涉及香港與內地的跨地家庭,調解難以一站式解決問題和到位。
筆者建議特區政府需要在試行計劃中吸取經驗,往後可以與內地政府(特別是大灣區)成立支援跨境家庭事務的粵港澳社福機構聯動機制。成立聯動機制後,共同處理涉及跨境家庭的問題,包括處理贍養費問題。當中,可透過機制促進大灣區三地婦聯代表、愛國基層婦女團體、社團及同鄉會等組織合作,組成多種類型的社會事務工作小組,探索符合粵港澳三地文化的社福機構聯動家事糾紛解決機制,協商彼此之間處理個案的流程,以及建立恆常有效的溝通機制。當三地工作人員獲得當事人授權後,運用線上與其進行調解,並適時將個案轉介至所涉地方政府部門及社福服務團體予以協助。此機制更可以推動三地律師、專業家事調解員、公證人員和社工等相關專業的聯動,此舉將有助減低跨境家庭成員的不安及憂慮,能對受助家庭提供綜合性、跨境、一站式實質的幫助及支持。建議三地部門或機構加強擴大交流合作範圍及規模,長遠更可成立「大灣區跨境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協助統籌推進系統化的個案管理,使家事調解支援能夠做到專業、及時、到位,避免離異的跨境家庭發生不愉快事故,讓他們盡快展開新生活,踏上人生另一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