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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04:30:00
日報

內地宜先收空置稅而非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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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的理解,近日在內地鬧得沸沸騰騰的房產稅,並非泛指一切與房地產有關的稅項,而是專指持有房地產就得繳交的稅項。因為,在內地,由房地產而產生的租金收入,在法律上是一向都要交稅的,只是一般小業主都沒有主動報稅罷了。此外,在內地進行房地產交易時,亦要繳交契稅與交易稅;可見內地不乏房地產相關的稅項,今次引起這麼大反響的原因,是因為房產稅的徵收對象,可能包括所有擁有房地產的人,受影響的人極之廣泛。

其實,在內地,擁有自置居所的比例相當高,尤其是以城市裏有戶籍的人口來計,很多城市的自置居所比例都可以接近八成。有這麼多人可以自置居所的原因,除了是有相當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之外,還因為有相當一部分人得到工作單位的照顧,把員工宿舍的單位以半賣半送的方式,把業權轉了給員工。這批人雖然做了業主,但收入並不多,生活上只能僅夠開支,要他們為擁有的住所付房產稅,實有點強他們所難。這導致民間抗拒房產稅的聲音相當大。

因此,政府若是真的有意推房產稅的話,宜及早宣布用作自住的單位可豁免;只是那些擁有超過一套樓宇的人才需要繳交房產稅。這樣,民間對房產稅的接受度當會提高。

這種推測與早前房產稅在上海作試點時的做法十分吻合;只是上海的做法,似乎對遏抑樓市的作用不大,上海樓價在試點期間依然升個不亦樂乎。這才導致中央想在新的一批城市裏作不同的嘗試。

依我的愚見,內地與其全面向小業主徵收房產稅,不如集中力量對空置超過一段合理時間的樓宇徵收空置稅。因為向普通小業主徵收房產稅,稅率不宜太高,以免打擊面太大,但亦導致房產稅對市場的投機活動遏抑不足。若果改為徵收空置稅,就可以有一定的懲罰性,要求徵收一個更高的稅率,以遏抑市場上的囤積居奇活動。

我個人認為,一個城市能吸引外來的投資不一定是壞事,紐約與倫敦都歡迎有外來資金來投資他們的房地產市場,關鍵是這些投資物業一樣可以出租給當地人使用,而非只是等待轉售圖利。這樣,物業的使用價值才不致浪費。

現時內地的問題是很多二三線城市已經開發過度,已建好的住房單位已越超當地的實際住屋需要,然而地方政府卻仍在賣地,地產商仍在繼續開發,投資者仍熱衷於買房,導致空置率不斷上升。長此下去,必然會造成資源浪費,甚至引發金融危機。所以我贊成中國政府徵收空置稅,促使投資者把手上的物業出租或出售,以改變市場上虛假的供不應求的現象,這才能使過度熾熱的房地產市場冷卻下來。

內地宜先收空置稅而非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