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多國領導人和官員先後到北京訪問,單是美國便有國務卿布林肯、財長耶倫、氣候特使克里;歐洲有法國總統馬克龍、歐盟主席馮德來恩等,還未計眾多企業總裁,絡繹不絕,叫人目不暇給,也讓人關注中國的外交走向。
提起外交,港人可能對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感到陌生,但其實《基本法》早有規定。《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條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治」,還有第十三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設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處理外交事務」。
總的來說,外交是中央事權,不屬特區高度自治範圍,但充分認識和理解國家的外交政策,對如何好好地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的角色是十分重要的。國家外交政策的重點之一,是堅持以「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為目標。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十九大)上強調:「中國無論發展到甚麼程度,永遠不稱霸、不擴張」。國家奉行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尊重個別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干涉個別國家的內政,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這些年來,國家在大小國際事件上均表現出親誠惠容、與鄰為善的大國氣度。以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全球為例,當時不少國家缺乏相關醫療知識和經驗、也欠缺防疫抗疫物資。我們國家二話不說,肩負起大國責任,向150多個國家,包括柬埔寨、巴基斯坦、菲律賓、幾內亞、津巴布韋等發展中國家,提供或捐贈大量新冠疫苗和防疫抗疫物資,派出專家到當地加入抗疫大軍,做到「出人又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