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本港經濟在復常下得以全速復甦,財爺採取「中間偏鬆」的財政姿態,既派消費券,又減稅減差餉,繼續利民紓困,兼且支援企業,這些都是要大量花錢的。然而,經濟才剛開始復甦,政府的財政收入有限,庫房入不敷支。為了減輕赤字,政府苦無良策,唯有接受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的建議,向馬會開刀,要求馬會交更多的博彩稅。
政府認為香港的財赤並非結構性的,疫情過去後,一切當可復常,經濟好轉後,政府財政又可以有盈餘,因而並沒有增加博彩稅的稅率,而是要求馬會自新財政年度起,連續五年每年向政府繳交24億元「額外足球博彩稅」,合共120億元。
於一般小市民而言,眼見疫情下馬會收入依然創紀錄,要馬會回吐一部分給社會亦不為過。不過,於同樣要交稅的商界而言,就容易產生不安感覺,不知道甚麼時候政府亦在未清晰交代稅率的徵收準則下,要求商界繳交額外的利得稅。商界寧願按一貫做法調整稅率,亦不想政府可以「話加就加」,單憑長官意志,毋須客觀理據。這樣的先例,商界不想看到。
馬會當然不認同這種「話加就加」的做法。馬會認為香港的博彩稅已是全球最高,政府應考慮調低,以增加彩池在全球的競爭能力,沒有理由還要馬會增加負擔。馬會擔心,此舉只會益了非法的外圍投注及境外莊家,妨礙政府對賭業的合法管治與最終收益。
不過,馬會要交比別人多的博彩稅,是因為馬會在香港有獨家經營權,政府把「足球博彩」業務也交馬會經營,已算對馬會非常厚愛。年輕一代對賭波的興趣遠大於賭馬,馬會源自賭波的收入,增幅比賭馬更驕人。
假設政府肯考慮減馬會的足球博彩稅,相信亦會同時要求馬會放棄獨家專營權,讓其他商業機構一起參與競爭。於馬會而言,相信寧願交多點稅,也好過失去專營權。
「賭馬」需要比賽場地,需要管理馬房及操練馬匹,社會成本不菲,讓馬會專利還說得通;但「賭波」只需要有副電腦及相關軟件就可以運作,不用建球場,養球員,辦球賽,一樣有得賭,利潤豐厚,可以為政府財政收入提供來源。只是政府不想香港社會沉迷賭博,無意讓賭業過度普及,所以不介意香港的賭業發展及不上國際水平。
雖然馬會設計出來的賭法不及國際大莊家,但去年馬會仍錄得2,900億的投注總額,創了歷史新高。馬會因而有能力向政府繳交了270億元的博彩稅,還另外拿出66億元回饋社會,資助各類公益事務。相信以馬會的財力,即使今後五年每年要多交24億元的稅款,亦應該承擔得起,不至於會影響馬會如常從事公益活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