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75周年,也是新中國臨時憲法《共同綱領》頒布75周年。新中國建立在中華文明、中國人民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正當性基礎上,不僅是聯合國系統內唯一的正當國際法代表,也是中國式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唯一國家載體。新中國的外交哲學不是簡單的民族主義或大國沙文主義,而是一種以和平發展為核心價值觀的國際主義,是民族性與人類性的有機結合。這種國際主義有古典天下主義的文明基礎,更有共產主義國際秩序觀的規範導向,是新中國外交哲學和外交謀略的基調和框架。
2024年6月28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隆重舉行,以「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主題,四場論壇分別聚焦:亞洲智慧的時代價值、大變局下「全球南方」的願景與使命、以中國式現代化共建繁榮世界、推動共商共建共用的全球治理四個主題,凝聚各方關於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廣泛共識。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新中國國際主義理念與實踐的豐碩成果,是中國對人類和平發展與人類文明新形態的積極貢獻。
「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共產黨宣言》(1848)的這句戰鬥性和綱領性口號,是國際主義的最佳詮釋,也是中國共產黨國際主義思想和實踐的規範遵循。這句口號蘊含著人類自由解放、團結鬥爭和開創文明新形態的世界歷史追求。
1949年,新中國建立,中華民族歷史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揭開新的序幕。在天安門城樓毛主席掛像兩側有兩句經典的政治宣傳語:「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和「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這是新中國的立國精神。新中國不同於舊中國之處,在於其政治綱領和組織力量的新穎性,即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立的社會主義國家,以民族復興和人民幸福為根本目標。「世界人民大團結」就是國際主義,就是人類命運共同體。新中國的立國精神寫進了憲法和黨章,銘刻於天安門城樓,昭示了中國與世界的共同命運關係,表現出中華民族共同體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休戚與共。這一立國精神可追溯至中國共產黨早期對國際主義思想的接受與轉化。毛澤東對民族、階級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有著持續和深入的思考。毛澤東思想是中國共產黨國際主義思想成熟的最主要標誌。
新中國建立之後,中國共產黨掌握了國家執政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開展國際主義實踐,援助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和經濟建設,並開展反對西方帝國主義與霸權主義的鬥爭。新中國的對外援助包括政治援助、經濟援助、軍事援助和文化援助等基本方面,總體上是不附帶政治條件的,但具有中國共產黨國際主義思想的立場和原則,並將相應援助行為作為新中國外交關係建設與國際主義責任履行的重要實踐形式。
通過亞非會議確立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
新中國建立,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偉大勝利,也是中國民族復興的偉大勝利。中國共產黨對一切被壓迫階級和民族的解放有著政治同情和援助倫理,對一切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有著政治批判和鬥爭倫理,這構成了中國對自身及世界的思考和行動邏輯。建國後,中國共產黨通過朝鮮戰爭捍衛了國家主權與區域和平,通過亞非會議確立了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及涉外行動的基本邏輯,凸顯了新中國涉外行動的國際法發展意義。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與新中國涉外關係的戰略思考及處理實踐是密切相關的。在1949年建國前後,毛澤東主席從外交層面多次提出中國對外關係的基本原則:和平、互利、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些原則顯然不同於傳統歐美列強奉行的強權政治原則,也不同於蘇聯的大國沙文主義,是基於中國共產黨國際主義思想與新中國立國精神的新原則,也是對1945年聯合國憲章規定之基本原則的呼應。新中國決心以身作則,知行合一,在中國對外關係實踐中運用這類原則並加以推廣,使之成為普遍的國際法原則。
上述原則體現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核心意涵與基本精神,並被納入1949《共同綱領》中。這表明新中國的臨時憲法吸納了上述原則的規範意涵。新中國完整提出和實踐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在處理中印關係過程中完成的。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在亞非會議上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緬聯合聲明中改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得到了印方的贊同,並寫入了1954年4月29日簽訂的《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這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首次寫入國際條約。1955年在印尼萬隆召開的亞非會議通過的處理國際關係的十項原則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這是在第三世界範疇適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國際法成果,也進一步擴大了這些原則的規範力與影響力。1956年波匈事件中,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指出社會主義國家之間關係應當遵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是對蘇聯干預主義的有力反擊。毛澤東主席1957年在莫斯科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國堅決主張一切國家實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總理出訪亞洲、非洲和歐洲14國時提出我國經濟援助的八項原則,把五項原則擴展到經濟領域。1974年鄧小平同志在特別聯大上再次強調,國家之間的政治和經濟關係應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1988年鄧小平同志更明確提出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準則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從新中國外交史和國際參與史來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堅持和實踐是一以貫之的,這是中國對自身與世界的國際法貢獻。
從國際社會的回應與影響來看,西方國家有意打壓,但絕大多數國家是支持的,一些重要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法檔亦有明確肯定和納入,比如1970年第25屆聯大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的國際法原則宣言》和1974年第6屆特別聯大通過的《關於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都明確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包括在內。新時代的涉外法治基本立法中更是明確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總則條款加以規定,顯示了新中國遵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在連續性。
三個世界劃分
從新時代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主張,以及全球安全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的基本內容來看,都有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吸納和運用。這些構成了新時代中國國際法觀的複合結構。在新中國國際主義理論建設與制度鬥爭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無疑是「基礎中的基礎」、「原則中的原則」,是中國共產黨國際主義思想進一步成熟與體系化的典型表現,也是中國作為負責任世界大國的思想性貢獻。
新中國建立後的國際主義實踐形成了獨立自主外交路線,確立了在美蘇兩極格局與冷戰體系中的國家角色和利益框架。獨立自主外交路線實現了國家利益與人類利益的有機結合,這是新中國國際主義理論與實踐的典型特徵和突出成就。從成熟的國際關係思想體系來看,毛澤東的「三個世界劃分」的理論是符合世界體系現實與中國利益實際的科學理論,也體現了新中國獨特的世界觀,並成為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的重要來源。
建國後的國際主義思想與實踐對新中國世界觀的形成有積極塑造的作用,為改革開放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及和平發展路線起到歷史探索和基礎支撐的意義。當然,從階級鬥爭到經濟建設,從世界革命到改革開放,新中國之國際主義在前後三十年有重要的變遷和調整,但也有內在的連續性和政策接力的特徵,需要我們進行辯證與綜合的理解,才能準確把握新時代「兩個共同體」的良性互動關係,以及充分理解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根基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