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在八月底公布了有關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研究的結果,讓我們更為了解在職母親既要照顧子女,還要兼顧工作,也可能要面對職場的歧視,真是殊不容易。
研究顯示,有受訪的僱主和僱員認為,與負有其他照顧家庭責任的人相比,僱主不聘用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是可以理解的。部份受訪者認為女性尤其是要照顧年幼孩子的母親,更容易受到歧視。其中一個原因是照顧家庭的工作往往由女性承擔,反之男性則未必會因照顧家庭責任而受影響,這可能與社會根深蒂固的性別定型觀念有關。部份受訪者認為,做「媽媽」是個人的選擇,母親需要自己提前規劃工作和家庭的安排。
在香港職場中,出現「對母親身份的懲罰」的情況並不罕見,而大多數受訪者並不認為這是問題。事實上,這正就是問題的癥結。研究顯示不少人認為「對母親身份的懲罰」的看法是可以接受和理解,反映他們對家庭崗位歧視是採取默認和容忍的態度。這亦可以解釋為何在四條反歧視法例當中,平機會收到有關《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投訴是最少,每年收到的投訴個案佔整體投訴數字不多於5%。
我們亦在調查中發現,有7.8%的受訪僱員表示曾遭受家庭崗位歧視,卻只有很少遭遇家庭崗位歧視的僱員會作出投訴。因為他們覺得沒有必要去舉報,或是不知道如何作出投訴。這反映家庭崗位歧視是在香港職場中隱藏得較深的歧視。
有些僱員因為家庭需要而請假,常埋怨受到僱主的留難,這亦是其中一個家庭崗位歧視的成因。僱主主要擔心公司沒有足夠的資源去替補一個放長假的員工,以致工作未能按時完成;相反僱員往往能體諒負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同事,但又擔心其長假會帶來額外的工作量和麻煩。為了釋除雙方的疑慮,推行有薪照顧家庭假期是解決家庭崗位歧視、減輕家庭照顧者壓力及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的一個可行政策方向。
政府可以為企業提供更多資源(例如財政補貼),以幫助它們推行照顧家庭假期的措施,並給予中小企業有更大彈性,讓僱主和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僱員可以彼此協商工作安排,從而建立關顧友愛的僱傭關係。此外,我們亦建議投放更多資源,透過公眾教育和培訓,向僱主及僱員宣傳家庭崗位歧視的信息。
「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報告及相關資料,請參閱:http://www.eoc.org.hk/EOC/GraphicsFolder/InforCenter/Research/content.aspx?ItemID=15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