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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06:00:00

彼此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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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也是朋友,何需硬要為朋友下一個市井的定義?

監獄風雲的「友誼之光」最為動人,禁室友情才是真諦,代客探監衍生的小事變大事,是否有點小題大做?甚麼是朋友? 這真是一個好命題,你又識我,我又識你,就算點頭之交也可以是朋友。
 

校長的「朋友」便是心聲,從不相識開始心接近……共赴患難絕望裡,緊握你手,朋友……可恨更多都只能識於微時,絕對可以共患難,但一富貴起來便會反目成仇兼追數,名利盡蓋朋友之義、兄弟之情。 

朋友可以很多,莫逆之交能有幾人?濃情厚義只可在古人詩句細味,兩脅插刀也只在古惑仔英雄片中喬裝現身,現實情景沒落井下石、送你一程已是萬幸。

準朋友或期貨朋友又如何界定?例如朋友推薦A君,然後我跟A君相約飯聚,未見對方之前,是否就不可以朋友相稱?這個情景恰好是代客探監的最佳對應,只要雙方接受,為何會以行騙關係視之?

金融圈更是相識滿天下,不少朋友更常常對朋友說:我老友如何、我老友又怎樣……酒會上點點頭、握握手,就算沒聊兩句,當可視為朋友,最重要是可以乖乖靜聽你的意見立場,認同股份推介最好,身體力行跟進掃貨更佳,只會恨捧場客太少,絕不會嫌粉絲朋友太多!

政圈中有人以樹敵為樂,交友為苦,今日明明是好朋友,明天則受流言蜚語或區區小事反面,這條不歸路絕不易捱,沿途孤單落寞,旁人往來如流水,沒有毅力堅持,只以曲高和寡收場。

甚麼是朋友?可能又是一條偽命題,比甚麼是母語的命題更偽更無聊,最無聊的是為何要落下一個法律定義? 大概最清晰的解釋應以敵人作為比較分母,來個負負得正,總之敵人的敵人便是朋友,以往這條程式還會管用,但到今日的政經複雜情景,又恐更為朋友的定義打下連串的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