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網頁顯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工商業界)產生的垃圾按量收費,推動各界改變產生垃圾的行為,從而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簡言之,政府是想透過垃圾收費,用經濟手段去改變市民對不分類棄置垃圾服務的需求,務求減少整體垃圾的棄置量。政府以經濟手段去壓抑需求,達至某種公共目的,乃常見做法,例如,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去壓抑市民購買全新汽車的需求,藉此減低道路擠塞的情況;又或者上調煙草稅去降低「煙民」吸煙的需求,從而減少因吸煙引致的健康問題和社會成本。
就需求性質而言,跟購買汽車和香煙最大的不同之處,棄置垃圾乃都市生活的「必需品」;政府有哪項政策是向全港市民每天生活的必需品徵費呢?差餉、水費。有百多年歷史的差餉,隨著時間不斷演進,改變其收費方法和覆蓋範圍。時至今天,差餉儼如政府這個大地主向土地使用者徵收的管理費;差不多所有市民和商戶,都直接或間接繳納差餉。筆者無意在此探討香港的水費孰高孰低;然而,綜合多方面的數據,政府多年來在水務的收入都遠低於開支,差額數以十億計。民生必需品的需求彈性很低,以加費手段去壓抑民生必需品的需求,成效不彰,只會苦害市民!「鬧水荒」的時候,政府何曾以加水費去控制用水呢?樓價飆升時,又可否以加差餉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嗎?請大家仔細想想,住戶如果整天都沒有廢物丟棄,委實難度甚高;因此,丟棄垃圾是民生的一種必需品。向一項民生必需品開徵新收費而引來全社會強烈反彈,理應早已預期。今次政府暫緩垃圾徵費,總算聆聽民意,從善如流!